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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

自2016年12月1日宝钢与武钢合并后,成立宝武集团。合并之前,2012年国家发改委同意宝钢在广东湛江,武钢在广西防城港,各新建千万吨级的钢铁项目。铁矿资源就成为项目立项前提条件。经前期工作,宝钢在西澳,武钢在南澳均有正在合作的铁矿项目。于是根据国家国资委的规定,宝钢和武钢先后委托中国评估机构,对澳洲的铁矿项目进行评估。以下对照简述这两个项目情况。

宝钢委托浙江之源公司承接的澳大利亚 North Star和Glacier Valley铁矿项目(澳大利亚FMG公司Iron Bridge项目,交易后宝钢占12%股份),主体项目的评估值约12.0亿美元;武钢委托中企华公司承接的澳大利亚南澳艾尔铁矿评估项目,主体项目的评估值澳元约18.8亿元。

 

 

根据《中国冶金报》(2021年6月11日 02版二版)报道,铁桥项目(注Iron Bridge项目)资本估值或将修订为33亿~35亿美元。即按浙江之源公司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12.0亿美元计算,10年翻了近三倍。而同期的武钢南澳艾尔铁矿项目,由中企华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18.8亿澳元,五年后2017年(按中同华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评估值)减值为3205.43万元人民币。出现上述不正常情况,原因有许多。但从评估机构执业来看,无论是2012年的中企华,还是2017年的中同华,均没有组建浙江之源当年的中外联合的专业专家团队,而且项目负责人没有国际国内双重执业资格,不具备从事境内外涉矿评估的专业胜任能力。

2012年之前类似境外股权交换矿业项目,由国内综合性资产评估机构承接就行了,但2011年底国家国资委出台的《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必须由持有矿业权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承接涉矿权益类的评估。因此宝钢集团向全国进行招标,经评标选定浙江之源评估公司承接涉矿权益类的评估。即与中同华资产评估公司合作完成评估项目。当年宝钢集团之所以选定我公司,一是我们方案中聘请了澳大利亚合作公司(AMC公司)及专家为澳方顾问;二是我们聘请的澳方专家是当时澳大利亚矿石储量联合委员会(英文简称JORC)主席PETER STOKER先生,三是我们公司已有境外执业经验且我们的中外联合项目团队是最强的,方案也是最专业的;四是我已从事中外涉矿标准对比研究多年,而且具有国际人脉;五是我们的国际商务比较周全等等。

2012年由我司承接的澳大利亚 North Star和Glacier Valley铁矿项目,是我国首次明确以中国标准执行境外涉矿项目评估,而澳大利亚FMG公司是依据澳大利亚涉矿标准编制专业报告,这就产生了由于两国标准体系的差异造成执业的难度,当然差异还包括法律体系(大陆法与英美法)、商业习惯等等。我们中外团队执行本项目过程中,其实还进行了上述差异之间的在学术或技术上的对比研究,其成果保证了报告质量,也为宝钢与FMG的国际合作,提供了优化合作的解决方案。更进一步的,该研究成果也直接导致后续的,中澳行业组织的双边合作与技术互认,即经中国矿业联合会与澳大拉西亚矿山冶金学会谈判,澳方于2013年底接纳了中国籍的高级别会员。

本案例揭示机构执业和投资人自身差异。2012年宝钢集团North Star和Glacier Valley铁矿项目,聘请我司承担矿权评估,中同华公司引用我司评估结论完成股权评估;武钢集团南澳艾尔铁矿项目,直接由中企华公司单独完成。中企华公司因不具备我们团队的执业水平,未做出合理判断,间接造成武钢集团的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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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10 00:00:00
浙江之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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