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前期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2-16
来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西藏不发):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前期工作对于项目的质量和效益至关重要。为进一步加强贷款项目的前期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部组织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前期工作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厅(局),请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函告我部。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前期工作的若干意见
财政部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九楼909室 电话:0571-85115488
扫一扫
打开手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