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的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
20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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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律师事务所的公司化改革成为潮流。当律师事务所的人数和业务收入达到相当规模时,吸收公司管理的有益制度和方法,有助于实现业务与管理的分工合作,有助于实现专业化和提高效率,有益于在专业化基础上实现品牌化。公司制的律师事务所顾名思义是指律师事务所在组织形式、产权结构、管理模式、责任承担等方面符合公司制度的要求,使律师事务所建立起符合公司制度要求的组织机制、责任机制、管理机制、经营机制和分配机制,形成一个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公司制度,从而推动律师所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建设与发展。那么,脱离了传统师徒制模式的律师事务所,如何创新一条青年律师的培训之路?
律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提高律师业务能力和个人修养的内在要求。律师职业是最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相结合,不断接受业务学习培训和提高技能的职业。同时,律师的个人品格、性格、兴趣、品味、涵养等诸多方面也对律师的个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一般来说,社会知名律师均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与特殊的个人魅力,而缺乏业务能力和个人修养的律师最终将被市场所淘汰。
加强律师所规范化建设、塑造和提升“法律服务品牌”的基本要求。法律服务品牌是是法律产品消费者对法律服务的符号性感受的认知度,是法律服务市场价值的集中表现形式。在市场服务的意义上,法律服务的品牌不仅在于法律服务产品的知名度,也不仅仅在于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个人和服务团队的知名度,而且集中在于律师事务所“名称”本身的知名度,在于“找律师事务所”,而不是“找律师”。培训工作的基本目的在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保障法律服务质量,规范律师业务学习活动,培育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实现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分工、开拓高端法律服务市场的重要准备工作。从陕西省的律师发展来看,根据陕西省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导委员会《陕西律师事务所建设总体状况、主要问题与基本思路报告》指出:陕西律师事务所支柱性业务以传统的民商事为主,法律顾问和刑事辩护占据较大比例,而行政代理、社会服务和涉外业务处于较次地位。陕西律师业务的专业方向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金融、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和资本市场等领域。而保险、知识产权、投资并购、公司上市、基金设立、私募股权、证券等高端业务相对稀缺。我省的律师法律服务业主要在诉讼领域和传统的法律顾问领域徘徊,在区域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非诉讼调解、重大项目实施、企业改制、生态环境保护和涉外服务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在保持和改善传统诉讼业务和法律顾问业务的基础上,加强业务培训工作,顺应改革和发展的新的历史性机遇,开拓新领域,抢占高端法律服务市场,是一项具有战略性意义的研究课题。
律师事业正确方向发展的基础保障。根据2007年《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和2012年第八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四次常务理事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指示和要求,正确认识培训工作的政治意义,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进一步落实培训工作。文件指出: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新的形势对律师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出发,从新形势下实现我国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全局出发,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确保我国律师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在青年律师中大力加强以“严格依法、恪守诚信、勤勉尽责、维护正义”为核心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引导青年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念,弘扬律师执业精神;指导青年律师正确处理与司法工作人员、当事人的相互关系,作律师行业诚信建设的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青年律师坚持执业为民,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真正做到依法、诚信、尽责执业,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公司制律师事务所培训工作的特点
全所律师培训:内容多样化,以律师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为主,其他知识、技能培训为辅,主要培训方式以讲座方式,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或资深律师进行授课,同时邀请所外专家来所交流座谈,定期与不定期结合。
实习律师及初期执业律师培训:形式多样化,以实战性和实用性为主,主要培训方式以模拟法庭方式,同时开展演讲赛、辩论赛等,形式应当生动活泼,符合青年律师的特点。
各专业部门内部培训:专业性、实用性、实战性为主,主要是配合各专业部门的内训需求。
公司制律师事务所培训工作的方法
确立适应律师所公司制管理的培训工作目标。律所培训部承接着律所全体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的对内及对外培训工作,是提升律师执业能力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针对律师的培训工作,要结合实用性、多样性等特点,按照不同的律师群体及培训要求展开,在增强律师业务能力的同时,还要注重律师政治素养、职业道德、执业形象的提升,争取在二到三年的时间内能将培训工作做到“专业化、实用化、品牌化”,打造“提升法律素养、增强业务能力,独具公司制律所特色的培训工作”。
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征询培训内容、方式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在工作初期,律所培训部应向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发出《培训工作调查和征询意见表》,对培训频率和时间安排、培训主讲人员、培训内容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全所律师培训,应围绕辩护技巧、庭前准备、证据分析、业务开拓、产品创新等共性话题展开;针对实习律师培训,应进行基础性、常识性培训并注重实战演练,将培训考核结果作为薪金律师定级参考标准。
做好培训工作的计划和安排
内部培训:对全所律师的业务培训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或资深律师进行授课,也可邀请所外专家、学者、法律界人士,采取讲座、座谈会或其他多种形式,讲授专业形象、商务礼仪、商务演讲等知识或技能培;也可举办文化沙龙活动,以读书会、辩论会(赛)、演讲会(赛)、电影会等各种文化沙龙形式,与团支部、青工部、妇工部等部门联合举办,丰富律师业余生活、促进律所文化建设;对实习律师及初期执业律师的新入职培训,内容应主要放在四个方面的“了解与掌握”(律所制度和规范、律所发展历史、办案流程、执业的商务礼仪);也可举办模拟法庭或辩论赛,使青年实习律师切实感受庭审氛围、熟悉审判程序、参与法庭实战,旨在通过切身参与的方式,带领青年律师“展示法律智慧,激扬思辨风采”;专业部门内部培训,由各业务部门自行组织讨论和学习,一月一次为宜。
外部培训:针对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律师培训活动,有选择性地挑选讲座或培训班,选派业务精良的律师参加,由本所主办大型的讲座或论坛,邀请法学界的泰斗、律师界的精英及兄弟律所参加,一方面提升本所律师的对外沟通和交流能力,另一方面也增强本所的知名度。
培训工作的扩展:定期对本所培训工作进行一次问卷式调查,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调查结果提高培训工作质量。同时,建立本所的培训团队和培训标准,挖掘律师培训潜力,规范本所长期形成的培训内容,使其更加标准化,形成有自己特色的培训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