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为扩大内需提供建设项目用地保障
发布时间:
2008-11-15
来源:
为确保我省扩大内需、加大投资项目所需用地,省国土资源厅11月15日出台《关于落实标本兼治保稳促调要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要求全省国土资源部门千方百计提供用地保障,努力解决当前“重点、急需、困难”建设项目用地。
我省当前将重点保障三类项目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事关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事关经济转型升级的建设项目用地;加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土地要素保障,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事关民生的建设项目用地,积极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落实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下山脱贫和移民安置用地。
省国土资源厅在《意见》中还特别强调,要继续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解决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需求,严格控制低密度大套型住宅用地投放,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中民生用地比重,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等紧凑型住房(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用地供应。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表示,在千方百计为扩大内需、加大投资提供用地保障,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必须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加强农村征地管理,严格执行征地程序,全面落实征地资金,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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