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中心 ——
NEWS
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与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16-07-05 00:00
- 访问量:
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与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16-07-05 00:00
- 访问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现就国有资产管理与体制改革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国有资产管理与体制改革总体情况
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始终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持续深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国企国资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动摇,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李克强总理多次指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国务院成立了由马凯、王勇同志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的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把关,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目前,改革顶层设计基本完成,配套政策不断完善,重大改革举措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改革主体框架基本形成。
2015年8月24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这是指导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同时,确立了以《指导意见》为引领、以若干文件为配套的“1+N”政策体系。目前,已相继制定出台的13个专项改革意见或方案,共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的5个专项意见;第二类是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等方面的5个专题方案;第三类是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任务分工等方面的3个工作方案。此外,还有9个文件正在履行相关程序,相关配套文件即将全部制定完成。
(二)国资监管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加快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国务院国资委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围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牢牢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进一步明确国资监管边界,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取消下放21项监管事项,宣布废止和失效33件规范性文件。二是探索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的关系,在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2家中央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24个省级国资委改组组建了50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三是不断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健全规划投资、财务审计、产权管理、收益管理等制度,加强出资人监督,积极推进中央企业委派总会计师试点;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监督,做深做实做细当期和事中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揭示问题和报告问题。四是加强指导把关提醒。密切跟踪地方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对地方出台的改革文件加强指导把关,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既定方向推进。
(三)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健全。
一是推进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明确了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发展、监管和考核的基本原则,完成了中央企业功能界定分类,并同步配套分类考核、差异化薪酬分配等措施,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启动工资总额备案制、周期预算等分类管理试点。各地区有序开展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工作,国有企业目标多元、定位不清、监管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初步得到解决。二是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国有企业积极推进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进改制上市。目前,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以下简称全国国有企业)改制面超过80%,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及子企业改制面超过90%。截至2015年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388户,中央企业61.3%的资产、62.8%的营业收入、76.1%的利润集中在上市公司。三是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出台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有序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截至2015年底,中央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到67.7%。四是加强董事会建设。开展了规范董事会建立工作,提高企业科学决策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85家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建立了规范董事会,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中央企业开展了落实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等职权试点。
(四)国有资本布局不断优化。
一是推动企业重组整合。中央企业从2012年底的115家调整到目前的106家,提高了产业集中度,减少了同质化竞争,提升了专业化水平,增强了产业协同效应。二是优化布局结构。国有资本更多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领域集中,国有资产在军工、电信、民航、能源等重要领域占比达到90%以上。持续推进国际化经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境外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不断拓展。2012—2015年,中央企业境外经营单位资产、营业收入和利润占总额的比重平均为11.9%、17.3%、8.3%。三是加快产业升级。国有企业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研发投入,加强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改造升级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方面逐步形成竞争优势。目前,中央企业牵头组建了141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起和参与了179支创新发展基金,构建了247个创新创业平台。四是处置低效无效资产。通过进场交易、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低效无效资产稳妥有序退出,加快退出长期亏损、产业前景不明、缺乏控制力的资产,推进“去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工作。自2012年以来,中央企业通过产权市场处置低效无效资产1080亿元。五是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国有企业办学校、公检法机构向地方移交工作基本完成,部分企业办医院移交地方或进行改制。驻黑龙江省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试点工作基本完成,河南、湖南、重庆试点工作全面推进,辽宁、吉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五)国企党建工作不断加强。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中央企业党建工作严起来、实起来、强起来。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考核评价办法,把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扎实开展巡视工作,从严监督管理企业领导人员,对班子不团结、工作不在状态、决策有重大失误的9家中央企业、11名正职领导人员进行了组织调整。二是探索坚持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推动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效发挥党组织作用。三是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通过持续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和运行效率不断提高,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一是规模实力明显提升。截至2015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19.2万亿元、所有者权益40.1万亿元,分别为2012年的1.5倍和1.4倍;其中,中央企业资产总额47.6万亿元、所有者权益15.9万亿元,均为2012年的1.3倍;2012—2015年,中央企业国有资产年均保值增值率为106%。二是科技创新成绩显著。2012—2015年,32.1%的国家科技奖励、46.1%的科技进步一等奖、40%的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由中央企业获得,其中12项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中央企业获得了10项;取得了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探测、高速铁路、特高压输变电、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等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自主研制的C919大型客机总装下线,“华龙一号”示范工程进入全面建设阶段。三是“走出去”步伐加快。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力量,目前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额约占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60%,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约占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营业总额的60%,境外业务逐步由能源、矿产资源开发拓展到高铁、核电、特高压建设运营等领域。四是支撑作用明显增强。2012—2015年,全国国有企业累计上缴税金15.4万亿元,中央企业累计上缴国有资本收益3386亿元;截至2015年底,全国国有企业国有股减转持充实社保基金累计2563.2亿元,占财政性净拨入的35.3%;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定点扶贫和援疆、援藏、援青,中央企业定点帮扶246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占全国的42%。
此外,国有企业在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国家重大战略、支持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国家外交大局、承担重大工程项目、保障能源资源安全以及抢险救灾、节能减排、社会公益等方面也发挥了带头表率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资监管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一是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仍然存在。经营性国有资产尚没有实现集中统一监管,还存在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国有资产出资人权利未落实到位。二是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还不到位。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仍存在管得过多过细问题,出资人监管定位不准、审批备案事项多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是监督机制尚不健全。国有资产流失、违纪违法问题在一些领域和企业还比较突出。各种监督方式存在资源不共享、协同不到位等问题。
(二)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规范董事会建设有待加强。董事会职权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外部董事来源单一、总量短缺,国资监管机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关系需进一步理顺。二是企业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还不够清晰。一些企业的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未纳入公司章程,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的方法和程序有待完善。三是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还不到位。管理人员能上不能下、员工能进不能出、收入能增不能减等问题依然存在,冗员过多、“人浮于事”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四是管控模式和运行效率仍需提高。集而不团、管而不控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企业管理层级多、法人链条长、管理效率低下,部分企业控股公司小、散、差,重复投资、同业竞争问题突出。
(三)发展方式仍需进一步转变。
一是结构性矛盾突出。国有企业布局总体偏“重”,大多处于传统重工业行业,分布领域过宽过散,产业集中度低,主业不精干,“大而全”问题依
底部版权信息

扫一扫
打开手机网站
